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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4  作者:  浏览次数: 38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机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方法步骤

1.集中核查。党支部对党员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组织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附件1,采集信息内容很多,工作量很大,请按要求及早启动,各党支部于330日前完成。核实失联党员(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机关一般不存在失联党员情况,但是还是请各支部认真核实)、流动党员(机关一般是因挂职、借调、出国等原因出现部分党员长时间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2.联系查找。针对失联党员,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途径与党员取得联系。党支部根据核查和查找情况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和《流动党员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30日前报机关党委审核。

3.规范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特别是出国(境)党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关于留学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恢复组织生活工作办法》,妥善做好留学人员组织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各党支部要结合排查摸底,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其他未尽及不明事宜,请与机关党委联系。

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docx;附件2:经查取得联系的党员登记表.docx;附件3:经查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登记表.docx;附件4:流动党员登记表.docx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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