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规划建设处
乙方: 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经规划建设处(甲方)与 公司(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廉政建设协议。
一、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隐瞒事故、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拖延工期。
二、双方业务往来,一律在办公室或施工现场进行,不搞私下交易。
三、甲方职工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现金、物品,不得向乙方借款,不准接受乙方吃喝招待,不准托乙方代买物品和办理与工程无关的事项。
四、甲方职工不许安排亲属在乙方工地承揽工程;不许私自介绍承包队伍;不许要求或暗示乙方租赁设备和购买建筑材料。
五、甲方职工的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乙方不得送礼、凑份子。
六、甲方职工要端正工作态度,树立为乙方服务意识,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对待乙方工作人员,积极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七、乙方不许给甲方职工赠送物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
八、乙方应拒绝甲方任何无理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或向学校反映。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执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共同遵守。
二〇 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