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机构职责
基建处职责
发布时间: 2012-05-15  作者:  浏览次数: 744

 

基建处是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

四、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和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报学校审批。

五、依据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六、负责工程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规划审批、环评审批、施工图审查、规费缴纳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组织实施。

八、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严格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九、负责基本建设所有的文件档案、资金使用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的全部工作。

十、加强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厉行节约,把好资金使用关。

十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

十二、加强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十三、树立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做好项目的维修服务工作。

十四、加强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十五、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提高基本建设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基建处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