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是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
四、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和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报学校审批。
五、依据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六、负责工程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规划审批、环评审批、施工图审查、规费缴纳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组织实施。
八、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严格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九、负责基本建设所有的文件档案、资金使用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的全部工作。
十、加强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厉行节约,把好资金使用关。
十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
十二、加强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十三、树立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做好项目的维修服务工作。
十四、加强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十五、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提高基本建设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