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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6-28  作者:  浏览次数: 31

 

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规划是学校开展基本建设、确定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编制校园规划应当贯彻保护环境、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的基本方针,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

二、校园规划应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国家规定的校园建筑面积指标、批准的容积率、学校实际使用需求等为重要依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设计任务书,报学校研究确定。

三、经学校研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校园规划,按照组织专家论证、信息公示、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学校审批、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等程序开展工作。

四、规划建设处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设计招标文件,经处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招标。

五、单体设计以学校实际需求为依据,规划建设处与使用管理部门在深入沟通、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经资产管理等部门审定、学校批准后,形成设计任务书。

六、设计方案评审应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环保的原则,对参标设计方案的功能、造型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认真分析比较,并考虑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量化评比,优选方案及中标单位,同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将中标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报学校规划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再报当地政府规划行政部门审批。

七、工程设计招标可根据工程特点采用一段式招标或两段式招标。

一段式招标即由中标设计单位从设计方案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一并完成;两段式招标即由设计方案中标单位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二次招标。

八、工程设计推行限额设计,以批准的投资估算为上限。重大技术方案、重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进行充分论证,既要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可靠性,又要节约建设资金,满足安全、实用、可靠的要求。工程设计推广使用经实践检验、技术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节能产品。

九、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内容,在设计任务书或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在施工图纸中也要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十、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技术科应加强与设计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的工作联系,跟踪服务到位。各阶段设计周期,既要满足前期报批工作需要,又要留出合理的设计时间。在设计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加强各专业之间的配合,提高设计质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时,严格执行学校及规划建设处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十一、深化设计及小型工程项目设计,设计费在10万元以下的,由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计单位;设计费在10万元以上的,报学校招标办公室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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