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规划建设处全体工作人员行为,预防和遏制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学校的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处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求真务实,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坚持围绕工程建设大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深入扎实地坚持进行反腐倡廉工作。
二、凡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施工监理招标、材料设备招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款项支付等重要环节,都要遵循公开透明、集体决策、依法合规的原则,不允许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工程开工时,规划建设处即与工程承包方项目部签订廉政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损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四、规划建设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索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这些单位报销任何该由规划建设处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向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介绍施工队、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从中牟取私利。
六、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严格审批制度和手续,一切公务活动既要体现办事效率和效益,又要防止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七、规划建设处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高档消费、不健康娱乐和不利于廉政勤政的社交活动。
八、规划建设处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接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的任何宴请,甲乙双方互不参与对方任何人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
九、加强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处全体员工有义务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政策和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对本单位任何部门任何人进行廉政监督的权利,如发现有违法腐败行为,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