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事前消除图纸设计及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工程实施前实行图纸会审交底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图纸会审交底由技术科负责组织,工程科协同办理。
二、图纸会审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其他技术文件。
三、图纸会审交底时间原则上应在图纸发放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由技术科负责确定,并组织会审会议。
四、图纸发放后,工程科、技术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仔细阅图,记录相关错误、疑问或建议,整理书面材料,技术科汇总后提前转发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提出的所有问题必须提前认真分析研究,图纸会审交底时逐条解决。
五、图纸会审交底主要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分管处长、工程科现场负责人员及技术科人员等。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人等。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等。
跟踪审计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等。
六、图纸会审交底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各专业确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七、图纸会审交底中各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原则上应在会议上讨论解决。个别问题需要再次讨论决定的,应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时间。
八、图纸会审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监理单位负责校对,技术科负责审查,总工程师审核后转发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签字盖章后返回。需要重新出图的事项应一并解决,重大设计变更需要报审的应及时办理。
九、设计单位签字确认的图纸会审交底记录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由综合科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