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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0-20  作者:  浏览次数: 102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做好控制投资工作,特制定工程例会制度。

一、工程例会采用定期的周例会形式,例会在施工现场召开。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科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工程例会参加人员

1、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处领导及其他科室人员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参加。

2、监理人: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

4、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

五、例会内容

1、承包人汇报内容

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

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针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下阶段采取的措施;

需要发包人、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2、监理人汇报内容

前一阶段工程各个施工专业的工程进展情况;

总结前一阶段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对各个施工专业前一阶段的工程控制情况,从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考核结论;

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3、发包人内容

对工程前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对前一阶段遇到的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说明;

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六、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组织、主持,监理单位做好会议记录。

七、各单位在例会上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八、每次例会后,工程科负责将例会内容向处领导汇报,需要处领导解决的问题,由处领导召集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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