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落实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项目,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部门职责
1、工程科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进度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审批。工程科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具是否满足工程需求,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工程科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5、监理每周组织召开例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6、施工单位要及时提交建设单位供材计划,并考虑招标周期和供货周期。建设单位要根据供材计划及时进行材料招标,确保材料供应及时。
7、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要及时向材料科提交样品,材料科要及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市场调研,确定材料品牌,及时进行确认,及时审批材料价格。
8、工程科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9、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三、工作要求
1、规划建设处依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制定整个项目的进度计划,避免抢赶工期现象。
2、审核、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要求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防止主观武断和片面的瞎指挥。
3、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四、奖惩办法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明确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