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
为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机关党委和保卫处决定对机关各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7日
二、检查部位
消防检查的重点部位是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办公室、档案室、机要室、复印室、机房、财务大厅等部位,以及疏散通道。
三、检查重点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三)严禁在办公楼内吸烟落实情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情况;
(四)安全用电情况;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应提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10月13日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科。联系人石鹏飞,电话:15863078966;86981786,邮箱:329366701@QQ.com。
(二)10月13日—17日,由机关党委、保卫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督导全体人员遵守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突出隐患整改。对本单位各部位要逐一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台账。
(三)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方案。
(四)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时机,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用电、消防器材使用、火场自救等有关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五)严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事故苗头要“早报告、早处置”,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机关党委
保卫处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